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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
发布者:admin  来源:茂县羌族博物馆  发布时间:2021-10-27

 

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1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

 

为了认真做好2021年度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,公正、公平、公开、准确、规范的推荐,根据《阿坝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州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阿州文体旅发〔2021〕128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岗位设置原则

  指标总额控制的原则;公正、公平、公开的原则;德才兼备、业绩突出、择优推荐的原则。

  二、评分对象

  符合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在编在岗人员,离退休人员、公务员、参公人员除外。

  三、推选条件

  (一)基本条件

  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。

  (二)业绩条件

  申报评审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,其工作业绩要在其工作单位名列前茅。

  (三)受限条件

  1.凡受到过纪律处理或处分的人员,按处理或处分文件的规定办理。

  2.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的责任人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、评职弄虚作假者,近五年内不能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。

  四、量化标准

  (一)资历项

  1.工龄:以人事档案中参加工作时间至今,每年度计1分(1年度满12个月的计1分,大于6个月小于12个月的计0.8分,小于6个月的计0.5分)。

  2.专业技术资格:取得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时间至今,每年度计1分(1年度满12个月的计1分,大于6个月小于12个月的计0.8分,小于6个月的计0.5分)。

  3.岗位等级:按等级进行折算计分(八级:5分,九级:4分,十级:3分)。

  4.岗位职责系数:环节干部正职计2分、环节干部副职计1.5分、一般工作人员计1分,其他岗位负责人计1.5分。

  (二)加分项

  1.有关论文在市、区、国家级主流报刊上发表或获奖,每篇论文按0.5、1、1.5分记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。

  2.荣获县、市、区、国家级表彰的先进工作者,每个奖项按0.5、1、1.5、2分计分。

  3.符合上述三个专业相关奖项,荣获市级、省、国家级行业内表彰奖励,每个奖项按1、1.5、2分计分,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。

4.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基层工作经历加2分。

(三)年度考核项

  以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为依据,优秀加1.5分,合格(或称职)加1分。

  (四)民主测评项

  由领导班子与干部职工(不得少于总人数的60%)进行民主测评,采取民主推荐确定。根据得票高低顺序按5、4、3、2、1分五个层级计分。

  (五)领导班子集体推荐项

  根据得票高低顺序按3、2、1分三个层级计分。

  五、结果运用

  (一)参加评分和被民主推荐人员,需提供评分各项要素相关证明材料。未提供证明材料的,不予计分。

  (二)评分结果(资历项+加分项+年度考核项+民主测评项+领导班子集体推荐项=参考评分)按照得分高低排序,结合个人考勤、纪律执行情况等综合表现,确定高级评职人员上报名单。

  (三)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将拟评人员推荐结果以正式函告县人社部门,开展相应评职工作。

  六、本方案适用于2021年文物博物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推荐工作。

七、参评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, 对因提供有关信息,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,责任自负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茂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10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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